11月27日晚间,欣泰3主办券商兴业证券提示,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制度安排,而且欺诈发行具有违法行为不可纠正、影响不可消除的特征,也不符合重新上市的要求。因此公司股票退市后,无法重新上市,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《证券日报》记者注意到,对于上市公司的退市问题,11月10日至22日,证监会有过3次表态:在11月10日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,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,交易所正在研究完善退市财务类指标,优化退市制度,促进上市公司聚焦主业,充分发挥好资本市场的功能;11月16日,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一论坛上表示,推进退市制度改革,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;11月22日,证监会主席助理张慎峰在“2017新浪金麒麟论坛”上表示,下一步将持续改革股票发行、退市等制度,进一步健全优胜劣汰机制。
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告诉《证券日报》记者,对于资本市场而言,在引进“活水”的同时,也要把“死水”清理出去,这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措施。在新股发行常态化的当下,还要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,对那些触发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实施“硬退市”举措,不给任何回旋余地。
他同时提醒,投资者要认识一点,并不是所有退市的公司都是“坏孩子”,因为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。无论上市或退市,都是企业市场化的最优选择,从而形成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。从自主化的角度来看,退市与否并不一定就是衡量企业好坏的标准。
今年7月7日,新都酒店成为首个因“公司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、第三年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”导致退市的公司。
业内人士表示,新都酒店的退市表明任何试图通过挪腾数据、粉饰报表等打“擦边球”手段规避退市的行为,都是行不通的。
值得关注的是,每逢年末,一些上市公司会突击进行重大交易或会计处理调整,借以扭亏摘帽、规避连续亏损戴帽、暂停上市以至退市。
对于这一问题,证监会日前再次重申:下一步将强化对上市公司年末突击进行利润调节行为的监管力度。交易所将聚焦上市公司年末突击进行利润调节行为,加大“刨根问底”式问询力度,强化与二级市场交易核查的监管联动。证监局将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,发现违法违规情况,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,达到立案标准的,坚决启动立案稽查程序。
东方财富证券分析师戴彧认为,这彰显出证监会铁腕执行退市机制的决心,给市场带来退市速度将加快的预期。
另外,有分析人士认为,预期未来每年退市的上市公司家数将增多,对财务造假、粉饰报表行为会加大打击力度。
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,除了证监会,沪深交易时也一直有所表态。比如,深交所表示,将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,严格审核恢复上市、重新上市申请,从严监管规避退市行为,对于达到退市条件的公司,做到“出现一家,退市一家”,做到退市常态化。
治污纠偏,制度为先。证监系统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启动的退市制度改革,对退市制度进行了完善。从实际运行情况看,现行退市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,有效解决了市场诟病的“停而不退”问题。但是,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,比如,退市整理期长达30个交易日,后期阶段的反复换手可能会引发一些炒作风险;要继续完善退市制度相关指标,使之更加多元化,不仅仅立足于财务指标;加强对信息披露违法的处罚力度,对财务信息造假进行事前制度防范;建立集体诉讼制度,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。